由于内容修改,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,以新公告为准。
更正内容为:
1、原公告日期:2023年6月16日,更正公告日期:2023年6月19日
2、原公告内容:
1.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曲阳县小南关及杨庄子棚户区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(项目名称)已由曲阳县行政审批局(项目审批、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)以曲行审招核字[2023] 11号(批文名称及编号)批准建设,项目业主为曲阳县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,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(资金来源),项目出资比例为100%,招标人为曲阳县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。
更正为:
1.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曲阳县小南关及杨庄子棚户区改造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(项目名称)已由曲阳县发展和改革局、曲阳县行政审批局(项目审批、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)以曲阳发改审字[2023]48号、曲行审招核字[2023] 11号(批文名称及编号)批准建设,项目业主为曲阳县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,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(资金来源),项目出资比例为100%,招标人为曲阳县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。
曲阳县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(盖章)
2023年6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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